根據公證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經臨沂市司法局批準,,臨沂市沂蒙公證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公證員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職位,、人數,、崗位職責,、資格條件
招聘職位:公證員助理,;
招聘人數:3名;
崗位職責:協(xié)助公證員辦理公證業(yè)務,,完成公證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資格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中共黨員優(yōu)先;
2、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服從領導,、團結同事,,具有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開拓精神和大局觀念;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從事法律職業(yè)經歷及熟練掌握英語翻譯的優(yōu)先,;
二、受聘人員待遇和試用期
受聘人員與本處現有聘用公證員助理享受同等工資,、社保待遇,。受聘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內發(fā)放基本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后,,單位交納“五險一金”。
三,、最低服務期限要求
受聘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同時簽署在本處工作不低于5年的服務期限承諾書,,無此志愿的請勿報名應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應聘人員可以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①個人簡歷(附照片),個人簡歷中須寫明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家庭狀況,、聯(lián)系方式等情況,。②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③相關的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二)報名截止后沂蒙公證處電話通知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到臨沂市沂蒙公證處進行現場面試,,應聘人員在參加面試時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證明原件,;
(三)根據面試情況結合應聘人員對本處要求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態(tài)度決定擬聘用人選,,報主管司法局批準后辦理聘任手續(xù),。
五、報名時間,、方式,、聯(lián)系人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0日起至 2019年10月15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報名地點:臨沂市蘭山區(qū)北京路8號臨沂市政務服務中心四樓西北區(qū)臨沂市沂蒙公證處
聯(lián)系人: 周瑞克
咨詢電話:0539-8314150
山東省臨沂市沂蒙公證處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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